被告人熊某,男,1978年生,住重庆市沙坪坝区。因本案于2012年1月2日被刑事拘留。现羁押于沙坪坝区看守所。
辩护人朱凯来,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向他人购买毒品冰毒1000克和麻古930克后,指使汪某从云南将毒品运回重庆;此外,熊某还单独贩卖毒品麻古20颗,被告人熊某的行为构成贩卖、运输毒品罪。
辩护人朱凯来,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辩护律师在接受指派后,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该被告人。与其就案件事实作了沟通。在会见中得知被告人未向办案机关作过有罪供述,鉴于此情况,辩护人通过案件例会多次讨论,在征得家属的同意下提出无罪辩护意见。
在庭审中,辩护人据理力争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最后法院虽然作出有罪判决,但被告人得到轻判。